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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能合--医疗废物处置设备灭菌效果的定期检验

152022/11
按照《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76-2021)的要求,定期进行抽真空性能检测、真空密封检测和处理效果检测,具体要求如下。 (1) 运行参数及处理效果检测内容 处理设备使用前需经试运行和认定,应加强设备常规检测和维护,以使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按照《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76-2021)的要求,定期进行抽真空性能检测、真空密封检测及处理效果检测。其中处理效果检测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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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76-2021)的要求,定期进行抽真空性能检测、真空密封检测和处理效果检测,具体要求如下。

(1) 运行参数及处理效果检测内容

处理设备使用前需经试运行和认定,应加强设备常规检测和维护,以使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按照《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76-2021)的要求,定期进行抽真空性能检测、真空密封检测及处理效果检测。其中处理效果检测包括以下内容:

1) 生物方法检测

①处理厂应委托具有相关专业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对高温蒸汽消毒处理设备处理效果做例行检测,检测频率为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②处理厂应具备处理效果生物检测能力,根据高温蒸汽消毒处理设备运行情况自行做不定期的生物检测,一般每周不少于一次;高温蒸汽消毒处理设备检修之后,必须进行相应的处理效果生物检测。

③生物检测所用的生物指示剂应选择耐热的嗜热性脂肪杆菌芽孢,检测方法可参照国家关于高温蒸汽消毒处理效果检测的测试标准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④进行处理效果生物检测时,应确保在高温蒸汽消毒处理设备的正常工况条件下进行,同时应确保生物指示剂测试包(或测试容器)放置于杀菌室内蒸汽处理效果最难保证的空间位置,以真实反映处理效果。

⑤检测人员应记录检测周期内的处理温度、处理时间、压力、废物装载量、废物类型、生物指示剂测试包(或测试容器)的类型及装载方式、装载位置等与检测结果相关的内容以及整个检测程序。生物检测结果应与同批次的上述记录内容一同构成处理效果证明的依据,并存档以备环境保护部门检查,不得伪造记录数据和生物检测结果。

2) 化学方法检测

①采用先蒸汽处理后破碎的工艺时,每批医疗废物处理都应采用化学检测方法对处理效果进行检测,可采用化学指示管(卡)检测方法或化学指示胶带检测法。

②化学检测方法可参照国家关于高温蒸汽消毒处理效果检测的测试标准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3) 若通过上述方法判定处理效果不合格,应评估不合格的原因,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进行记录存档。处理效果验证期间所处理的医疗废物均视为未处理,还需按照规定对其重新处理。

(2) 环境管理机构、人员及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内容

根据项目的环境管理体系及机构设置,项目设置化验检测人员,负责厂内检测工作。

医疗废物高温处置项目根据实际需要可配备常用的分析化验设备和检测仪器,包括:抽真空性能检测、真空密封检测的真空计;生物指示剂(生物指示剂应选择耐热的嗜热性脂肪肝菌芽孢)测试包(或测试容器);化学指示管(卡)或化学指示胶带等。第三方评估: 医疗废物处理厂应定期(宜每 2 年一次)委托具备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定期对医疗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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