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指出:
基本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方面的短板,县级以上的城市建成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以上,各省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基本满足本行政区的处置要求。
截至目前,医疗废物处置能力达到每年约200万吨,基本满足了全国各地医疗废物处置的能力,国家医疗废物处置有条不紊,平稳有序。
生态环境部指出,为了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的提升,各地应尽快建成至少一个符合运行需要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